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

自我肯定


兒子最近被選進糾察隊,
這個職務一直是他很嚮往的,
終於升上學校的最高年級,
可以抬起頭,
驕傲的巡視全校,
只要有不安靜午休、沒有排好路隊、名牌沒戴好的,
通通記下來,
這是多麼驕傲的事啊!
但今天,他挫折的找我哭訴,
因為自己巡視太快,
同隊的認為他隨便做、不確實,
還有幾件事,
讓他也被導師誤會、被罵,
心裡好委屈,
因為導師不廳自己辯解,
光聽其他人說就定了自己的罪,
糾察別人的人怎麼能容許自己被冤枉呢?
在我面前,他委屈又氣憤的哭了,
我先認同他的情緒:你一定覺得很委屈,因為大家都誤會你了。
邊哭他又邊帶出班上同學對他的種種錯誤批評,憤憤不平的心情,媽媽了解。
但是哭完之後,
兒子啊!我們還是要找出原因和解決的方法。
我先把今天的事,
一一把老師、隊友的立場和可能的想法説出來,
請他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
今天如果是你,
會不會也跟他們有著相同的反應?
他想想,嗯~~是的。
我說:所以這件事不會因為你哭了、難過或者氣憤而有人來跟跟你道歉,
因為站在他們的立場會有這些反應都沒錯,
同樣的你也沒錯,
那我們是不是應該來想想:
如何避免以後再遇到相同的狀況,
再有被誤會的機會?
是時間的看法不一致呢?
還是工作量的問題?
如果真的很困擾,
要按照誰的標準來定義是認真做或是草草做?
還是你覺得以後可能會再遇到相同的情況,
因為這群隊友這麼是非不分,
這麼排擠我,真討厭,
我就退出糾察隊算了!
兒子聽到退出就慌了:我不要退出,
因為是這麼喜歡的職務,
所以不要因為別人的言行而放棄自己的理想,
那就來想想怎麼解決上面這些問題的紛爭?
問了他無數個問題激他想辦法之後,
結論是:找糾察隊老師問清楚工作該有的時間和範圍,
確定了標準就不需要再管其他人自以為是的言論了,
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決定權,
也無從論斷你。
過程中還牽扯出班上同學也一樣對他有誤解,
讓他很難過,
我只能告訴他:我們不可能讓全部的人都喜歡、認同我們,
做事只要無愧於心,誠實、認真盡責、沒有做錯就好了,
爸爸媽媽和以前教過你的老師都認同你是好孩子好學生,
這些誤解你的人本來就不瞭解你,
你也沒給人家機會瞭解你,
會口出惡言的人用意就是要打擊你、
讓你知難而退,
你放著肯定你愛你的人的認同不要,
而要去在乎那些不認同你的人為什麼不喜歡你,
來讓自己心情不好,
不是損失太大了嗎?
我還舉了大人世界中的例子,
當年總統大選的結果,
造成台灣亂哄哄十幾年,
現在還是一樣,
都是因為一方永遠不服氣對手,
所以未來成長的路上會遇到很多這類不公平的事,
要每件都在意,
日子會過的很辛苦。
爸媽工作職場上也是會遇到相同的情況,
可是怎麼辦呢?
事情不能盡如人意,
只能自己情緒發洩完就讓它過去,
自己知道我沒做錯,
自己肯定自己,
不要一直活在別人的目光之中。
維語重心長的說:
為什麼你們大人世界才會有的事,
我這麼小就碰到了?
不是的,
只是我們當年碰到的時候,
不像你這麼認真在意,
所以大多忘記了。

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

自己的孩子自己教


早上帶了孩子們去復興路上的台中酒廠,
聽說那裡規劃成展館,還滿值得去的,
現在正好在展"會說話的蒙娜麗莎"。

到了酒廠,諾大的倉庫各自進行幾項展覽,
但Robet說不想花錢看"蒙",Ray也說他不想看刻意做出來的展覽,所以我們就去看其他免費的展覽。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人員編制問題,所以各個展館都只有兩位服務人員,在門口負責簽到和發資料,以及提供諮詢。

這件事發生在最後面一間展場,我已經忘記展覽的名稱了,大抵是跟生活有關的,因為裡面展出很多關於建築照片以及建物模型。
一進場就看到一位媽媽氣憤的跟服務人員爭論:你不應該打我的小孩。
接下去聽大抵知道事情的緣由是因為:這位媽媽帶著小孩看展覽,
但小孩一直動手碰作品,這位服務人員已經跟小孩勸了很多次"不要動手",
但那小孩還是不聽,最後基於怕作品被破壞,她忍不住動手賞了那小孩一巴掌。
我四處張望被打的孩子在哪裡,因為並沒有聽到哭聲,
展場裡只有一對老夫妻和正要進場的我們而已,
剛剛進門是有幾位小孩和家長出去,但也都沒有異樣,
我指的異樣是"臉上有被打的痕跡",所以她下手應該不重,但不管怎樣,動手就錯了。
最後那位服務人員有向媽媽道歉:"是我處理的方式不對"
"但我已經告訴他很多次他還是不聽,萬一把作品破壞了要怎麼辦?",

媽媽說:"那表示你用說的沒用,你應該換別的方法,就算弄壞了我回去會處罰他。"
服務人員又問:"那請問還有什麼方法?"

媽媽說:"你可以找家長啊"
另一位已經離開了的同行的家長進來問發生什麼事後,
還是幫腔說:"我知道孩子不對,但是孩子品格的養成是需要時間的,
如果你以後當了媽媽就會知道為什麼媽媽會生氣了。"說完她就離開了,
但是事主媽媽還是不肯離開,不知道想要什麼樣的"交代"。
在不大的展場中,我和Robert很謹慎的一人顧好一個孩子,一邊為孩子解說,
眼尖的Ruby真的發現有作品被破壞的痕跡,
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位小孩弄壞的,
但也立即(剛進場時也做了)告訴孩子:"我們來看的展覽都是作者辛苦的作品,不能隨便碰觸和破壞,就像妳的作品也不喜歡被別人弄壞一樣。"
最後離開時,我看到那位媽媽找來了警衛,服務人員彎腰低頭跟孩子道歉,而那個孩子(大概三年級了)正紅著眼睛哭泣。這才發現,原來跟那位媽媽同行的還有三位家長,各自帶著1-2個孩子,是剛剛跟我們擦身而過的,也就是說剛剛在展場裡幾乎都是由他們全包了。
晚餐時,我把這件事拿出來跟Ray討論,聽聽他的看法。
他說:"那位服務人員錯了,因為他是大人,地位就不同,所以打人就錯了,
如果今天是小孩打小孩,就沒關係。"

我說:"可是那小孩已經說了很多次都不聽,萬一把作品弄壞了怎麼辦,所以大人才生氣動手打他。"

Ray說:"如果弄壞了,到時候叫他賠就好了,也不需要動手打人。(道理說的很清楚)"

我又問:那孩子有錯嗎?

Ray說:"沒錯。"

我說:"可是人家已經告訴他很多次不要動手他還碰,難道他沒錯嗎?"

Ray想了想才說:"恩,有錯。"

我問:"錯在哪裡?"

Ray說:"他不應該碰展覽的東西。"

我再問:"那家長有錯嗎?"

Ray還是說沒錯

"為什麼?"

Ray說:"因為是孩子做錯事,跟家長沒有關係。"

我提醒:"可是服務人員說他已經提醒那小孩很多次不要動手,最後孩子還被打,可見家長那時候一定不在他身邊,那家長不必負責嗎?"

Ray再想了想:"恩,有錯,家長應該把自己的孩子管好。"
我不知道那位家長除了道歉還想要什麼結果,
但我看到的是她並沒有盡到身為家長的責任,
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既然要帶孩子看展覽,
就該先教好孩子尊重會場和作品的禮儀,
而不是帶孩子去給人家教,然後還怪別人用錯誤的方式對待孩子,
因為最了解孩子的是家長。
如果孩子是會忍不住動手的,家長就該在旁邊看著並且隨時教育,
而不是自己沉浸在享受當中,完全忽視孩子的存在,
甚至連孩子被人家糾正了很多次還不知道,竟然還會有被打的機會。
而同行的幾位家長,也應該幫忙看顧朋友的孩子吧。
上個月去宜蘭玩,本來要去蘭陽博物館的,
但聽說過一個暑假,兒童遊戲室被孩子們玩壞了,所以部分休館整修不開放,
再看到在圖書管裡那些把孩子丟著任憑他們跑來跑去影響別人,
不制止的家長和安親班老師們,
我不禁想:會有怪獸小孩,其實都是大人造成的。

我也提醒自己,別讓自己的孩子成為別人的困擾,自己的孩子還是自己教才不會心疼。

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自己搭公車全記錄

2011年8月16日
Ray今天第一次自己搭這班家門前的公車,去學校打籃球,
雖然已經帶他搭過無數次公車、捷運、火車和高鐵,
但這次卻是他自己嘗試坐上從未搭過的一班車。



從在站牌前帶著他看公車路線,
估算需要經過幾站才能到達目的地,
以及在經過的途中可以看到哪些景點、地標、建築物(幸好經過的國美館和文化中心他都很熟悉),
並提醒該在哪一站就要準備按下車鈴,以免錯過站。

目送Ray上車後,我還騎著摩托車,載著妹妹,

跟在公車後面,一路跟到目的地,
深怕他錯過站沒下車,一直到看到他下車了才安心。



下車後還沒來得及接受媽媽和妹妹的喝采,他就頭也不回的往校園奔去了。

半個小時後我再到學校提醒Ray該回家了,
他又自己等車,搭上公車往回程,
我還是騎著車跟在後面,班車是他常搭的51號公車,
上次還坐過站,今天終於成功在該下車的地方下車了,
完成了個人的第一次來回紀錄。

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孩子你慢慢走


五月三十日
星期六的下午上完畫畫課,已經四點了,
Ray說同學下午會在學校聚集練習籃球(最近要舉行班際籃球比賽),
他想去參加。

這星期歷經了他從不被列為候補球員,
到班長去請求老師讓他當半正式半候補球員,
心情起起伏伏像搭雲霄飛車一般,
我想他提出這個要求是希望自己能練習好,
到時候可以為班上盡一點力,
讓大家不後悔選了自己當選手,
於是全家人一起開車把他送到學校去跟同學一起練球。


看著他個頭還是最小的一個,
球技也還是不好,
但同學已經會把球傳給他,
讓他有摸到球的機會,
即便他傳球時沒看著隊友把球傳出界了,
也沒人怪他或者出聲音,這樣我就很感動了。

拔拔問:你要怎麼回家? 我們來接你嗎?
Ray說:我自己走路回家。
笑話!
自己走路回家?那至少要走半個小時耶!
而且要過車子超多的五權路、向上路和美村路,一想到我就搖頭,
還是給錢搭公車好了,這是為母的忍受極限。

給了Ray$25,他說五點半結束,
我上車告訴拔拔我們兩個的決議,
拔拔說:你放心嗎?
不放心!但是也要學會放手,
這班公車我已經帶他搭過好幾次了,
就相信他吧!(雖然我的腦海裡已經閃過:搭錯車、拿錢時錢掉了、過站忘記下車....無數個畫面)

如果到六點他還沒到家的話再出來找人吧!
拔拔繼續潑我冷水:到哪去找?
在家裡緊盯著時間的我,
一到5:30就跟Ruby說:哥哥現在應該已經要搭公車回家了(神經開始緊張.....)
一直到5:50電鈴聲響起,對講機裡傳來:"拔拔我回來了"的聲音,
一顆高懸的心才放下。

兒子進門的第一件事是抱抱他,恭喜他"自我挑戰成功",
滿頭大汗滿臉通紅的他委屈的說:"可是公車沒有報到哪裡了,害我坐過站,才趕快下車跑回家。"

兒子啊 !過站沒關係,你知道回家的路就夠了,
媽媽還是要恭喜你!歡迎你回家!

龍應台的"目送"裡寫著這段話:
所謂父母子女一場,只不過意味著,
你和他的緣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你站立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
而且,他用背影告訴妳:不必追。


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什麼是快一點?

暑假期間,
原本每月一次的戲劇課,
增加為每週一次,
也因為這樣,
逗留在台北的時間增加了,
這期間可以安排看展覽、參加一些平時在台中不可能參加的活動。


這天,
一週第一次上課的日子,
自己帶著兩個孩子北上(這對我來說是很大的壓力),
我像往常一樣估算好火車抵達台北的時間,
還可以趕在課堂開始前將行李先送往記住的朋友家放好,
還有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再走十分鐘到捷運站,只要二十分鐘的車程,就可以剛好趕上上課時間。

如果一切都在我的時間計畫中,那就太美好了。
無奈,人生是由一連串的意外組成的,
而有Ray這樣的孩子,意外更是平常

或許是因為搭長途車的疲累,在要到捷運站搭車前往教室的途中,
兩個孩子都慢慢的走,
在我的想法裡:慢慢的走意謂著可能遲到的機會增加
於是沿路上一直催著孩子們快走,
不管路上看到奇怪的植物,或是可愛小狗,
都不可以停下來,這樣才能趕上捷運。

但Ray始終保持著慢慢散步的步伐,
牽著Ruby走在前頭的我,
必須要一直停下來催促他:快一點!
但我的一句句快一點似乎並沒有進到他的大腦裡讓他加快腳步,
於是媽媽的碎碎念開始了,而他也生氣了。

終於,
捷運站到了,
我們還是停下來等Ray,
他跟上來了,但腳步沒停,
居然,就從我們的眼前過去,
他.................自己走掉了!

我還考慮要不要去追他,但手上還牽著Ruby,
接下來要怎麼辦?
腦中一片空白。

他沿著捷運旁人行道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
慢慢的在我眼前消失了。
那時心裡很是挫敗,他就這樣離開我們,
是怎樣的心情會讓他竟然在這陌生的城市裡,
選擇用這樣的方式"走開"?
那時,我,好想哭!
Ruby已經先哭了:哥哥怎麼不見了?
我只得強作鎮定安慰她:哥哥想冷靜一下,我們先等他一下。

我按耐著去找他的衝動,先撥電話去教室請假,
因為勢必要遲到的了,
老師說:只等二十分鐘,因為還有其他一起上課的同學,無法延誤太久。

消失大約五分鐘後,
Ray的身影出現,
他回來了!

我什麼都沒說,
按照行程,搭捷運、轉車、到教室上課,幸好還是趕上了。

這件事就留到晚上再好好的跟他談談吧!(忍耐)



Ray說:一直被媽媽趕得很煩,我明明已經快一點了,還是被媽媽念更煩,所以不想去了。

我說:「那是因為怕來不及上你最喜歡的課,風塵僕僕搭車來台北就是為了你,
媽媽一直提醒要快一點,看你還是慢慢的,媽媽心急就忍不住念人了。

Ray說:可是我有快一點啊!
我說:快一點還離我那麼遠,這樣不叫快。

說完的同時我猛然驚覺:他會不會是不清楚我的"快一點"的意思?
"是時間快一點"還是"走路速度快一點"?走快一點又要怎樣才叫做"快"?

問他才知道:原來問題出在這裡
他的速度馬錶跟我們的速度馬錶原來不是同一個啊!
所以沒有確切的數據可以定義。

後來跟他定義:走路快一點就是要跟在媽媽身後不超過三步的距離,這就是媽媽要求的速度。
再跟他說:這樣不告而別離開我們,會讓我們很擔心,而妹妹也因為看不到哥哥傷心的哭了。以後絕對不可以再有這樣的事了!


在安儀的部落格里看到這篇為什麼要趕快也是一個說理給孩子聽很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