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
人際距離包括身體距離與心理距離。身體的距離很容易理解,當靠別人的身體太近,和這個人卻沒有真的親近感時,人會不舒服。
心理學家霍爾(Hall)的研究,距離有下列幾種:
1.親密距離:大約50公分,也就是半個手臂距離,允許別人進入這個距離,即是讓他進入親密空間。
2.私人距離:介於50-125公分之間,夫妻、情侶在公眾場合常常保持的私人距離。
3.社交距離:兩公尺左右,同事、售貨員與顧客說話時,常常保持這樣的社交距離。
有些人因為不知道怎麼靠近人,怕別人會拒絕自己,
於是跟人很遠很遠,因而累積了好多孤單;
當他們有機會接近人的時候,會整個撲上去、黏上去,
這樣要讓人喜歡就難了。
需要跟別人保持距離,通常是因為內在對自己有些不相信。
不相信自己夠好、不相信自己夠好到值得別人喜歡,
於是躲得遠遠的,即使別人想靠近,
也門都沒有。
但整個人撲上去、黏上去時,又會讓人害怕,因為會讓人失去平衡。
結果別人怕了,說不定就瞬間躲起來,
於是,又強化了「對呀,我真的不值得別人喜歡」這個信念,
只好又回到距離遠遠,孤單多多。
摘自《做自己,還是做罐頭?》黃世均(哈克)著